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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9延至2015年實施 未分配盈餘課稅 危機暫解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2011-11-16

    國內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s已確定影響重大的9號公報( IFRS9)決延至2015年實施,解除未分配盈餘課稅及淨值大幅波動的危機。金管會官員表示,將儘速重新公布財報編制準則,所有金融資產分類回歸現行39號公報(IAS39)。

    金管會官員表示,9號公報是將金融工具重新分類,現在放在持有到期、無活絡市場的金融商品,目前用成本列帳,在9號公報精神下就要用公允價值(接近市價)評估,許多公司淨值或損益可能大幅波動。

    且在損益項下有些工具評價後有獲利,但實際上沒有現金流入,增值部分就會進入保留盈餘,公司必須分配股利,如果不分配,就會有未分配盈餘課徵10%的問題,這部分金管會也正在徵詢國際會計委員會(IASB)的意見,了解在財報上如何表達。

    由於IASB已在上周宣布9號公報確定延期到2015年實施,則國內上市櫃公司、金融業明(2012)年開帳日,已不須將金融工具重分類,仍依現行財報分類法。

    先前壽險業因為擔心9號公報重分類等因素讓淨值大幅變化,因此要求不動產增值金額可以市價列入淨值,金管會則以淨值不增不減為原則,要求不動產增值多出淨值減損部位,要列在負債項下的特別準備金。

    壽險業者也表示,IFRSs的9號公報不執行後,可能只會拿1~2棟不動產增值利益列帳,保留未來認列獲利的彈性。

    金管會目前還在研議,一般上市櫃公司的不動產增值利益是否要強制提存法定盈餘公積,限制盈餘分配;同時產險業帳上有500多億元特別準備金是否要列往淨值、限制分配,還是要繼續列在負債,目前都還是尚未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