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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17延後生效 保險業者要注意哪些事?

    【經濟日報/記者林彥呈】2019-07-16

    IASB自2017年5月18日發布 IFRS 17以來,引起業者及財報利害關係人重大關注。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保險業主持會計師周寶蓮表示,IFRS 17對於保險業者挑戰甚鉅,IASB針對業者所關注的七項議題已於今年6月26日提出修正草案,周寶蓮認為此修正案,除了將減輕保險業者於過渡期的負擔,同時IFRS 17延至2022年1月生效,將可使保險業者更有充足的緩衝時間進行調整。

    周寶蓮指出,本次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分攤保單取得成本至預期續保合約

    在某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取得新保險合約時所支付的佣金係預期該等保險合約未來將會續保,以致佣金可能將超過新契約保單收入而產生虧損性合約,而保險公司預期此超額的部分將會因該等保險合約於日後續保而獲得補償。

    此次修正草案允許保險公司對於預期將來會續保的新保險合約所支付的保單取得成本,可將其分攤至未來續保期間,但保險公司須對此遞延取得成本定期評估其可收回性,並增加相關揭露。

    保單利潤(或稱保險合約服務邊際)分攤尚應考量提供投資活動的服務期間:

    針對不具直接參與特性的保險合約利潤,將於保險保障期間及有關投資活動期間分攤,IASB針對此項修訂在於部分不具直接參與特性的保險合約,包含了保險保障和投資相關活動,而兩者的期間可能不同,此項修正將使部分傳統保單,其保單利潤的攤銷可以依保險保障期間及有關投資活動期間分攤,提供更有用的資訊。

    ◎減少再保險會計處理的不一致

    IFRS 17針對虧損性保險合約須立即認列損失,但其相對的再保合約利益或損失,原規定係於再保險期間內分攤,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IASB此次的修正,對於虧損性合約認列損失時,其與該合約相關的再保險可以依再保比例認列攤回的利益,以降低其會計處理的不一致。

    ◎財務報表的表達

    原應於資產負債表上細分為屬資產的保險合約群組及屬負債的保險合約群組,此次修訂允許以保險合約組合層級表達,此修正也將減少保險業者對於財務表達目的所需付出修改的相關系統成本。

    此外,修正案增加IFRS 17的豁免項目,主要包含具有保險成分的信用卡和放款,使銀行業者可繼續以IFRS 9衡量以上項目,而不需以保險會計衡量。

    此係考量若以保險會計衡量上述項目將使銀行業者產生龐大的執行成本。因為去年銀行業者為因應IFRS9實施,銀行業者已在系統上和作業程序上付出龐大的成本。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蕭佩如指出,此修正案是IASB為了減緩保險公司適用IFRS 17時可能面臨的實務執行困難,以減少公司未來施行IFRS17的成本。

    蕭佩如表示,修正草案的發布,讓保險業者已經可以更全面了解公報的藍圖,儘管修正案可以減少業者在修正部分的影響,但整體而言,IFRS 17在施行上不只涵蓋會計,保險公司也將面臨資料、精算及IT系統的重大改變與挑戰,包括資料的蒐集、處理及相關的控制,雖然本次草案將IFRS 17正式生效日延後一年,業者仍須及早規劃因應,包括資料差異評估、IT系統、精算及會計系統等的設計與運作等層面皆應完整規劃及測試,以期順利導入。

    周寶蓮表示,IASB希望保險業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在2019年9月25日以前提出對於本次修正案的意見或建議,而IFRS 17最終版內容預計於2020年度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