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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17實務之三:系統導入與規畫

    【會計研究月刊/2020.6月號/鍾丹丹、李威陞、徐國英】2020-06-03

    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第17 號「保險合約」(以下簡稱IFRS 17)在歷經準則的理解及差異分析後,全球各保險公司大多已進入設計及執行階段。臺灣雖預計較國際晚三年,於2025 年再行接軌,但要從準則的原性闡述、細部盤點作業到政策立場的具體調整,除需各公司投入相當的資源與時間,更艱難的挑戰可能在於後續整體系統與資料流的調整,畢竟國內大多數保險公司的資訊系統,係以支援日常營運為主,對於後端報導及財會分析並非其經常性重點,如何成功整合營運細部資料到後端的結帳及報告要求,並因應高資料量、允當揭露與及時報導的運作要求,的確是現階段各保險公司困擾的議題,更是影響成功接軌的關鍵,這也是為何我國主管機關要求各保險業者必須及早進行系統規劃與執行,並於每季填報執行進度,以利確實掌握公司目前進度及未來規劃,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KPMG針對全球30 個國家160 家保險公司之調查研究顯示,絕大部分的公司(97%)認同IFRS 17 帶來的衝擊, 但亦認為這是全面優化作業流程及數位化的契機,在符合準則的基礎要求下,同時思考保險業的未來營運管理需求,藉著資訊架構調整的機會同步調整,避免未來的重工。過往可能的分散系統結構(Silo)或是人工處理、檢核的無效率可因此改善,除滿足未來對於結帳時程縮短的必然期待外, 並得以讓單一事實(one single version of the truth)的數據,滿足業務、精算、財會及管理的需求,避免各自解讀及不當演繹之發生;而大量的資料以合適有效率的儲存機制,配合大數據的演算運用,在遵法合規的前提下,亦可能為公司帶來未來的營運效益,例如:客群分析或是行為模型的建置等。除此之外,透明及時的資訊,當然亦有助於監理機制的開展,包含資產負債管理、資本適足率,以及相關風險管理等。結合IFRS 17 的需求,並能兼具長期公司發展的整體系統規劃藍圖,將成為後IFRS17 時期的市場優勢關鍵。

    完整的商業需求 為系統導入之基礎

    首先,系統導入一開始最重要不是談能做到什麼( 系統功能), 而是需要做什麼( 商業需求), 因為完整的商業需求之評估分析才能有完善的系統架構規劃, 並為導入奠定穩固根基。IFRS 17 更是如此,需求橫跨精算與財會領域,了解後才能評估商業與系統受影響的層面,並研擬行動方案。分別就精算與財會面向,從商業需求、主要影響、相關系統進行分析,可清楚看出IFRS 17 商業需求與資訊系統間之關聯性。

    茲以需求主題「保障單位」為例,說明系統設計時應考量之重點:

    清楚定義商業需求

    公司須計算保障單位,保障單位係群組中合約所提供保障之數量,其應反映保險公司對保戶提供之服務( 依IFRS 17 過渡資源小組(TRG)討論,所提供保障之數量可指保戶可請求之最大金額),各商品之保障單位將因不同給付項目及給付方式而有所不同。以作為各期合約服務邊際(CSM)分攤至損益之基礎。

    闡述系統設計考量

    • 依立場技術文件,於保險核心系統客製化建立保障單位辨識及計算規則;

    • 保障單位金額儲存至資料整合區。當每月結帳時,將保障單位金額拋轉資料予CSM計算引擎,以計算CSM分攤金額所採之比率。

    整體系統架構規劃

    運用上述手法逐步釐清各需求主題,作為展開整體系統架構與解決方案規劃的基礎,為整體系統架構概念設計圖,主要依資料處理流程IPO(Input / Process / Output)觀點,區分資料輸入(Input)為核心系統、資料運算(Process)為IFRS 17 應用系統,包括精算系統、CSM計算引擎、財會系統,以及資料輸出(Output)為報表系統;另規劃系統整合平台,除為提升前述應用系統間之資料介接、儲存與管理之效率並確保品質外,在應用系統標準功能無法達成之例外需求處理,可利用此區進行程式開發或軟體功能客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