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吳欣恬/專題報導】2023-03-13
展望未來,我國保險業財報將在2026年將接軌「IFRS 17號公報」,與此同時「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CS)2.0」也將一併上路;有壽險業者強調,未來保險業的資產負債衡量不一致,將可獲得改善,也更能準確反映壽險公司的經營體質。屆時,是否還需要淨值比作為監理標準?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2020年6月25日正式發布IFRS 17,國際生效日為2023年1月1日,不過,在台灣方面,金管會希望先觀察國外實施狀況,配合我國情適度調整因應,並給業者較充裕的準備時間,因此,訂於202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接軌IFRS 17 降低利率變動影響
其中,IFRS 17被認為,可以改善保險業資產負債衡量不一致的現象,減少利率變動對淨值的影響。
壽險業主管表示,目前我國保險業財務報告,資產採用IFRS 9以公允價值衡量,利率波動則造成資產價值的波動;但負債卻以「鎖定利率」方式衡量。造成的結果,在低利率環境下,無法確保未來清償能力;市場利率上升時,債券有未實現損失,但負債面卻未反應利益。
該主管分析,2026年接軌IFRS 17後,在保單到期之前,尚未實現的利潤要列為負債,提供保險服務期間才逐期認列為收入;此外,目前保險業以鎖定利率離列準備金,接軌後,改為以市場浮動利率評價準備金價值,將使保險業要提列更多的準備金。
影響所及,未來保險業能由目前儲蓄型商品為銷售主力,轉向為保障型商品,也可促使保險業提升對風險管理的重視;甚至,進一步減少資產負債存續期間不一致的情形,降低利率風險影響,更能確保清償能力。
IFRS17上路後,將有助於全面落實資產負債管理、增強財務體質,並承擔各種風險的能力。因此,參考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CS)發展我國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
ICS 2.0 涵蓋更廣的壓力測試
此外,ICS 2.0較現行風險基礎資本額(RBC)嚴格許多,有別於RBC是以參數去測試壓力,ICS 2.0則採取壓力情境法,也就是因情境造成的淨值或負債變動數,及風險範圍涵蓋巨災等。
因此,有專家認為,未來採用ICS 2.0,是比現行RBC更嚴格、涵蓋也更廣的壓力測試機制,加上嚴格控管新契約CSM(合約服務邊際),相較之下,這些指標都比淨值比更能準確反映壽險公司的經營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