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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下禁令 壽險業不准配現金股利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3-01-28

    保險公司賣債券拚獲利、美化財報,引起金管會關切,金管會檢查局日前已經針對特定保險公司啟動金融檢查,同時限制保險業的股利政策,今年除非事先報准,只能配發股票股利,不能發放現金股利。

    不具名的官員說,近期針對壽險業投資部位,啟動專案金檢發現,多家公司針對「債券」大作文章,括包括大舉賣出獲利良好的債券,或者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將債券從原「持有到期」的項目底下,改為「備供出售」或「交易目的」。

    官員說,債券放在「持有到期」時,屬長期投資,以「成本」列帳,不計算盈虧,不影響淨值或當期損益,搬到「備供出售」或「交易目的」項下時,處於「隨時可能出脫」,可以市價認列,因此將影響淨值增減。由於重分類債券大都是長年期、高利率的公債或公司債,債券「搬家」後,壽險公司財報更為出色。

    官員說,限制壽險業「不得配現金股利」,目的在保存實力,免得現金分配股東,一旦資本適足率不足,又得伸手向股東要錢辦增資。

    金管會去年已要求金控公司,少配現金、多發股票股利,今年下令壽險公司,除經核准,不准配股息,影響所及包括中國人壽、台灣人壽等股票上市公司,今年配股必須配合「政策」;至於金控控股的壽險公司國泰人壽、新光人壽等,就不能上繳現金股利給母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