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2014.08.29
金管會昨(28)日宣布「保單轉換」制正式上路,民眾所持有的壽險保單,在不增加保費支出的原則下,都可轉換成健康險(含長期照護險)或遞延年金險保單。壽險業者推估,潛在市場至少有300萬至400萬件保單、約150萬人受惠。
這是金管會配合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最新出爐的金融產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保單轉換訂定了三年的「反悔期」,也就是說,各壽險公司在轉換的同時,要提供保戶三年內回復舊保單的權利。
此外,壽險保單可轉換為年金險保單,但年金險不能換回壽險;轉換後的新保單,如已開始給付保險金,或出現申請理賠紀錄等,也不能「反悔」換回舊保單。
據統計,2013年國內65歲以上人口高達270萬人,占比11.5%,預估到2025年時,會增加到480萬人次,占比增至20%,台灣人口呈現加速老化的現象,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因而推動「保單轉換」政策,並於昨日上路。
金管會官員說,開放保單轉換後,就可以有如年金給付般的功能,讓民眾自己可以用得到保險金。
作法上,壽險公司會依照保戶的年齡、身體狀況等,先設算出轉換後保單價值,再與舊保單比較,退補差額。
另外,有了轉換功能後,保戶可分拆保單,除原有壽險保單外,新增另一張健康險保單,但原有壽險保單金額會下降。
金管會指出,所有保單轉換的功能,要視壽險公司有無提供相關的方案及如何設計轉換機制而定,轉換條件也需視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官員還說,轉換後保險契約的生效日及投保年齡,均應維持不變。
各公司也應製作變更前後利益比較及權益說明書,讓保戶清楚了解到在保單轉換後自身權利有無差別。
官員還強調,保戶是否進行保單轉換,要視自身需求而定,保險業者不應要求業務員引導、勸誘,以免產生保險消費爭議;違反規定,依法可處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