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2011-09-08
國內保險業者最擔心的保險合約第二階段(IFRS 4 Phase II),是目前爭議最多、影響保險產業層面最廣的「殺手級公報」,將導致業者須增提鉅額準備金。
保險合約第二階段為草案,預計今年底定案,最快2015年實施。台灣如「完全採用」IFRS,保險合約第二段階段也就必須與國際同步實施。日前金管會要求保險業者,投資性不動產以市價重估增值餘額,須同步提列準備金,就是要業者為第二階段做好準備。
一位長期簽證保險業者的會計師指出,預期第二階段上路後,折現率規範對保險業影響深遠。
草案規劃採「無風險利率」、流動性貼水,作為負債評價。但現在無風險利率偏低,國內業者過去多半賣出高固定利率傳統型保險,如真採無風險利率,台灣保險業者面臨提列鉅額負債準備金的壓力。
保險業還有盈餘波動問題。未來業者在每個發單日都必須以現時利率(current interest rate)來評估負債,因此利率變動,會影響損益表盈餘波動。
利率變動雖造成負債增大,資產也會同步增加。然而,國內保險業者大多沒有良好的資產負債管理,資產和負債有很嚴重不對稱情形。
會計師說,現在台灣資產獲利率實在太低,導致公司無法進行良好資產負債管理。未來如何尋找投資標的,讓資產和負債能夠相符,將是保險業者面臨的重要課題。
因無風險利率的帶來改變,未來保險業可能失去發行長期保險產品的意願,改為發行短天期產品。會計師說,以往這種長期保證二、三十年的儲蓄型保險產品會逐漸消失,並轉為推出投資型保單,讓保戶自行承擔利率變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