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孫震宇】2021-03-08
保險業導入IFRS 17準則 ,保險公司的財務公開透明,是最重要的意義,有助於民衆選擇欲投保的保險公司,以及投資人以投資角度,欲投資上市櫃保險公司,可更加清楚瞭解保險公司的經營績效,做為投保或投資人的重要參考。
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是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在2017年5月發布,對於保險合約之會計處理作一致性規範。IASB於2020年6月發布IFRS17之修正,將生效日延後至2023年1月1日。我國與國際接軌,將於2026年實行,公開透明便利民眾與金融監管,一舉多得。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表示,保險業導入IFRS 17準則,以此國際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不但達財務公開透明之效,更可瞭解保險公司的獲利與理賠能力,包括瞭解營運績效及其資產的投資效益,從而可評估保險公司真實營運情況。而保險公司實行IFRS 17後,對保險保單合約的負債衡量將有變動,需重新思考執行資產及負債的管理。IFRS9與IFRS17之結合,對公司之資產及負債管理之影響,提供更清楚資訊。因此實行IFRS 17,成為民眾檢視保險公司財務是否穩健、選擇保險公司依據,萬一需要理賠是否正常的重要參考。
IFRS 17規定保險合約之一致會計處理,可使各保險公司財務報表間更容易比較。此外,IFRS 17對於保險收入認列方式與IFRS 15所規定之收入認列方式大致一致,使保險公司財務報表與其他產業的公司之財務報表更能比較。王怡心說,保險業以IFRS 17準則編製財務報,能讓保戶、投資人、經營團隊和利害關係人等,做出正確的判斷與決定,這包括公司經營者可清楚瞭解銷售的保單合約,對於企業財務及暴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