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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併大都會 有條件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陳怡慈∕台北報導】2011-09-15

    金管會銀行局上周核准中信金控投資大都會人壽案,但附帶條件是須等保險局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過關;不同於南山人壽股權出售案,中信金併購案採分階段審查,維持RBC(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能力將是審查重點。

    中信金3月宣布併購大都會人壽,7月獲公平會通過後,金管會委員會本月1日通過此案,6日發函中信金。但令人意外的是,這個許可函是有附條件的,中信金還必須等保險局審完大股東適格性,才能進行這項併購案交易。

    同樣是外商保險公司股權出售案,之前喧騰一時的潤成投資購買南山人壽案,金管會內部成立專案小組,成員包括保險局、銀行局及證期局,共同展開審查,最後並提報委員會通過。但這次大都會人壽案,金管會銀行局已提報委員會通過還不算,還得等保險局審查完成後再提報一次委員會通過,全案才算過關。

    為何南山案一次就審查完成,大都會人壽案要分兩階段?金管會官員昨(14)日解釋,因大都會人壽的投資者是金控公司,根據金控轉投資辦法規定,金控公司必須向金管會銀行局提出申請,且這項辦法規定,主管機關必須在受理後15天內准駁。

    官員說,由於有15天的審查期限問題,因此,銀行局的部分先准了,保險局負責的大股東適格性部分則繼續審查。

    外界質疑大都會人壽案分銀行局、保險局兩階段審查,並未發揮金管會合併監理的效益,金管會官員表示,中信金是要買下大都會人壽100%股權,依保險局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規定,並沒有審查期限問題,不過,官員強調,「我們會儘快審查」。對此,中信金保險業務發展小組表示,全案目前處於主管機關審理階段,等候通知、不便評論。

    據了解,實際上,銀行局及保險局對於中信金併購大都會人壽案,早已展開預審,有關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部分,也不斷請業者補件說明,尤其是是否有維持RBC的能力等,主管機關關注最多。

    根據中信金送審資料,併購後的大都會人壽將更名為「中國信託人壽」,預定董事長、總經理人選分別是簡松祺、凌氤寶。

    根據中信金規劃,在併購大都會人壽後,將持續併購行動,重點鎖定「跨區併購」,包括銀行、證券都是併購標的,範圍包括台灣、大陸與東南亞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