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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RBC 改每年3月公布

    【工商時報/彭禎伶、王立德】2011-09-21

    明年起國內所有上市櫃公司年報都要在3月底前公告,金管會昨(20)日並公布,配合此新措施,保險業年度資本適足率(RBC)公布時間同樣調整為隔年3月底前;半年RBC則維持在8月底,這項新規定將於預告後實施。

    證交法36條修正後,從民國101年開始,所有上市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將從每營業年度終了後4個月,即每年4月底前,提早到3月底,以縮短投資人資訊落差。

    保險業年度RBC每年都是跟年報一起出爐,且經會計師查核,作為公司增資與否或申請各項業務的依據。在決定年報提前一個月公告後,保險局也修改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提早RBC公布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