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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准併大都會 年底更名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王立德、魏喬怡/台北報導】2011-10-07

    金管會委員會6日正式核准中信金控取得大都會國際人壽100%股權案,若投審會也順利核准併購、完成交割,大都會人壽也將在股份交割後2個月內申請更名,預定新名將為「中國信託人壽保險公司」,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就可完成更名。

    金管會表示,中信金控提報的新任董事長人選為前保險司長、現任中信金董事簡松棋,總經理則為前金管會委員、現任中信金保險事業負責人凌氤寶。

    中信金控總經理吳一揆表示,雖然依金控法規定,中信金對子公司有增資義務,但目前大都會人壽並無立即增資需求,未來會視實際經營狀況進行增資評估。

    有別於潤成投資取得南山人壽案的諸多要求,金管會僅要求中信金依保險法、金控法履行增資承諾,且在核准日起3個月內完成股權交易,此筆交易案中信金將支付約新台幣53.1億元。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金管會對金控是高度監理,且中信金承諾長期經營至少10年以上、負起增資大都會人壽之責任、股權不會移轉、即便增資持股亦不低於51%等,相較南山人壽規模較大,且潤成投資是一般產業,非金管會可監理之行業,所以南山人壽案要求相對較多。

    吳一揆強調,未來大都會人壽納入中信金旗下子公司後,將保障原大都會人壽全體保戶權益及全體員工工作權益不變。此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是國內最大的銀行保險通路,此交易案獲准,將提升中信金整體股東權益。

    不過,因考量大都會人壽未來增資需求,金管會要求中信金控應依保險法第143條之4、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3條、第56條規定確實履行增資承諾,並要求中信金控需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第6項規定,自核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