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電】2011-11-18
國寶人壽因投資不動產,監察人焦仁和被金管會停止職務,現又因為保單準備金不足,被金管會處新台幣120萬元,並且前精算簽證人員陳啟崇也被限制簽證6個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週五發佈,國寶人壽以取得不動產方式作為債權收回的交易違反保險法,處新台幣90萬元罰鍰,並停止監察人焦仁和一年內執行職務等處分。
金管會也要求國寶人壽解除行為時前總經理賴宜銘職務及負責本案之法令遵循主管前副總經理蔡良嘉職務,並限期國寶人壽在6個月內完成所取得不動產處分變現。
金管會認為,國寶人壽民國97年度以前部分長年期及保險期間一年期以下保險商品之有效契約法定準備金提存不足,違反「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規定,處新臺幣120萬元罰鍰。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