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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7 月, 2019

分析師的觀點看IFRS 17

    【會計研究月刊第404期第86頁/鍾丹丹】2019-07-1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保險合約」(IFRS 17) 對保險業者而言, 應該是目前最夯的議題。實施IFRS 17 就保險公司的保險損益而言,並不會因此增加或減少,而是認列年度有所不同,保險損益的認列回歸到IFRS 收入認列的精神,當保單在初始認列,若為虧損時,立即認列損失,當有利得時,就其服務之內容分年認列其服務收益。在IFRS 17 的適用下,相關損益認列處理更加精緻化,而在綜合損益表中,保險損益與投資損益分列與現行IFRS 4「保險合約」大相逕庭,因此保險業者在會計、精算、投資及系統都必須做大幅度的修改,投入大量的人力及物力。Read More »分析師的觀點看IFRS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