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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保險業亂賣保單給銀髮族 金管會新制10月上路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022-03-29

    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金管會出招強化高齡消費者保護。未來保險業研發保單時應評估是否適合銷售給65歲以上銀髮族,且傳統型保單銷售過程須錄音錄影年紀調降至65歲以上,新制將在10月上路。

    為防堵業務員亂賣保單給銀髮族,金管會陸續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等相關規定,提出強化保險業保護高齡消費者(65歲以上自然人)的9大措施。

    第一,保險業研發保單時,應評估商品特性對高齡客戶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包括評估是否適合銷售給高齡客戶;第二,保險業準備銷售保單前,應對所屬業務員及合作通路宣導保單是否適合銷售給高齡客戶。

    第三,保險業銷售保單後,應定期依過去保戶爭議案件重新評估保單是否對高齡客戶權益有不利影響;第四,保險業應要求業務員及核保人員每年參加公平對待高齡客戶的教育訓練。

    第五,業務員及核保人員應評估高齡客戶是否具有辨識不利自身投保權益情形的能力;第六,保險業銷售傳統型保單過程應錄音或錄影年紀自70歲以上調降至65歲以上。

    第七,針對年齡在65歲以上且購買有保價金保單的客戶,保險業應在銷售後且同意承保前再以電話訪問、視訊或遠距訪問,依客戶所購買保單不利於自身投保權益的情形進行關懷提問,確認客戶瞭解保單特性對自身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

    第八,保險業針對購買投資型保單的客戶均應提供建議書,且建議書在試算揭露各保險年度保單帳戶價值部分應遵循相關規定;第九,保險業對65歲以上或為身心障礙者的投資型保單客戶,應提供有利客戶閱讀銷售文件的友善措施。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考量保險業辦理保單設計與要保文件、資訊系統變更、教育訓練等前置作業需要緩衝作業時間,金管會參酌公會建議,9大新制將自今年10月1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