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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賣保單 佣金將全都露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2012-03-03

    銀行賣保單,佣金將揭露。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將與保險局協商,儘速訂出規範,未來銀行通路銷售保單到底收多少佣金,必須全部要「說清楚」,桂先農堅持:「涉及普通大眾付出的費用,該公開、就必須公開。」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已指示,銀行局應儘速公布修正後的合作推廣保險的相關規定,據了解,目前銀行局訂定的草案是要求銀行銷售的保單,其發行保險公司風險資本額(RBC)必須在200%以上,並要透過銀行100%轉投資的保經或保代公司銷售,且客戶必須先同意將個人資料交由保經或保代公司使用,銀行才能對客戶推介相關保單。

    這些新規定銀行局與保險局已討論1年多,桂先農方面堅持應有較高標準的規範,在銀行通路不能銷售路邊攤商品,不能濫用客戶對銀行的信賴,要求銀行端銷售的商品,其提供機構必須要有一定等級以及品質。

    此外,桂先農也堅持應比照目前銷售基金,要揭露確切佣金比率,讓客戶付出的每一分錢都一清二楚。

    目前銀行銷售基金是依據證期局同意、由投信公會訂定的基金銷售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申購手續費分成要揭露到百分比整數,例如3%或5%,且基金公司提供的所有贊助、教育訓練都要一併揭露,所有銷售機構包括銀行、券商、投信、投顧都一體適用,如果違反者可停止銷售6個月或罰鍰等,金管會官員表示,推動此基金佣金揭露制度,單是討論就花了1年多的時間,銀行端原本很抗爭,但去年3月仍是正式實施。

    現在銀行局即要協商保險局,由保險局訂出佣金揭露的辦法,讓銀行賣保單時先選擇體質優的保險公司,再揭露所有佣金費用讓客戶明白,官員表示,這是後金融海嘯的市場趨勢,尤其是雷曼兄弟事件,通路為了高佣金銷售不適當的商品給客戶,最後衍生出許多爭議。

    同時,銀行局也會要求客戶在開戶時要先勾選,願意將個人資訊提供給哪些單位使用,銀行若要對客戶行銷保單,除非客戶有勾選個人資料要給「某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代理人公司」使用,這公司一定是這家銀行100%轉投資的保經代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