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2014-08-13
金融營業稅稅率原為二%,專款專用於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其中,銀行業營業稅放在存保基金、保險業放在保險安定基金。
不過,立法院已完成修法,今年七月起,銀行及保險業本業金融營業稅從二%提高為五%,多出三個百分點上繳國庫,原本二%的營業稅,則改由金管會「統籌管理運用」;換言之,金融營業稅將可全部用於保險安定基金,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的子彈更為充裕。
除了金融營業稅外,保險安定基金還有一個主要財源,由產險及壽險業者每年提撥一定比率的保費收入,約為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