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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利差損 壽險業當務之急

    【經濟日報╱張士傑】2012-03-05

    「當你需要幫助的時候We will, we will help you.國華人壽,像太陽一樣We will, we will help you.給你溫暖、給你…」這是國華人壽於媒體的太陽舞廣告,社會大眾是否還記得,該公司已遭金管會接管,當你需要幫助時,可以幫助你給你溫暖的人,其實是仰賴於保險安定基金的安全網功能。

    台灣金迎娶國華人壽親事,金管會表示台灣金與安定基金雙方難達共識,已同步決議終止,安定基金將委託財顧重新設計「多元方案」,再次啟動公開招標程序。安定基金於2009年8月4日接管國華人壽,即將屆滿三年,該基金研議將「高利率保單」切割處理,如同中央存保公司處理問題銀行一般,將問題保險公司拆成包含獲利保單的資產及負債與員工(稱為Good Bank)及高利率保單(稱為Bad Bank)兩部分,以不同補貼方式,潛在買方針對Good Bank先出價,Bad Bank則由安定基金補貼。

    此種分割處理的財務操作並非創舉,類似方式曾成功運用於商業銀行退場,但用於壽險公司還是首例,因為壽險契約期限長,利差損對於Bad Bank虧損影響顯著,安定基金若管理剩餘契約至結束(round off),應確保不損及基金的安全網功能。同時基金年度提撥與累積總額成長有限,依保險法143條之1賦予基金保障被保險人權益與維護金融安定的責任,安定基金於被接管公司負責人求償的積極作為,具符合社會大眾期待的正面社會意義。

    依據保險法148條之2規定,保險公司應依規定據實編製記載有財務及業務事項之說明文件提供公開查閱。主管機關依法亦訂定資訊公開管理辦法,規範說明文件及訊息內容應於公司網站揭露,違反規定並有相關行政罰則。

    保戶購買保單時,可透過網路搜尋公司網頁的公開財務資訊,依2011年第三季財報顯示,淨值呈現負數的壽險公司合計缺口超過千億新台幣。而受到利差損及價格競爭等因素影響,雖然公司增資,相較於法定資本要求,流於杯水車薪。日本大和資本市場報告亦建議,因景氣趨緩與低利率環境,台灣壽險業高財務槓桿經營風險增加,有必要去槓桿化。

    全體納稅人是否有義務承受問題保險公司之所有財務缺口呢?當公平正義逐漸成為各國擬定金融政策的基本原則時,保戶也有責任選擇具誠信的保險公司,並督促保險公司審慎管理受委託之養老金(或救命錢)。如同麗丁恩(Marjorie Deane)與普林柯(Robert Pringle)所著中央銀行(The Central Banks)一書內容,清楚描繪1980年代美國儲貸業破產震撼與金融產業道德風險與逆選擇現象。面對台灣保險市場永續發展,逐步解決舊有保單利差損問題已成為壽險產業是否獲利的重要關鍵,更攸關個別公司清償能力,在消費者保護意識高漲的今日,應是當務之急。

    面對保險業財務報表千億元財務缺口,勢必增加處理問題公司的急迫性,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監理措施要符合公平合理與比例原則,降低道德風險與逆選擇的財務配套措施成為關鍵,日本監理機關面對問題公司財務重整時,曾達成調降保單預定利率的協商結果,似乎成為處理此類棘手問題時的不得已選項。(作者是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