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張益紳、徐潔茹】2019-05-1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IFRS 17)公布後,保險業者接軌保險財報IFRS 17,可能要增提大量準備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於本月9日表示,壽險業應每年試算且就缺口去增提,各壽險公司須增提的準備金,金管會將要求在2021年底要提足。
IFRS 17是以原則為基礎,用來衡量合約未來現金流量,且依IFRS 17準則要求,尚要考量保單組合、銷售時點及三種可能的獲利能力來分群測試保單利潤等,具有極高複雜度及困難度。
另外,面對財務報導產出的結帳時程壓力,以及財務報導須揭露更多更詳細的資訊,甚至要可以追溯自起始日期以來的合約服務邊際(CSM)變化歷程,且因應會計帳務轉換期間及IFRS 17適用後報稅或母公司合併報導要求,必須產出符合不同財報準則的財務報導資訊,資訊系統將是決定保險業能否順利接軌IFRS 17最重要的關鍵要素之一。
面對這號被視為「魔王級」的IFRS 17財報準則,台灣保險業應先釐清及定義因應IFRS 17,企業有哪些商業及遵循需求需要仰賴資訊系統來實現?
接著則應思考,如何在現有資訊架構下,可符合IFRS 17商業及遵循需求,並研擬資訊系統的發展架構及藍圖規畫,估算所須投入資源及盤點現狀缺口,決定因應之行動方案;最後,根據所設計的行動方案,尋找合適的內、外部合作夥伴及資訊系統解決方案,針對可衡量的預期效益取得一致的共識,攜手落實方案的推動與執行。
因應IFRS 17會計政策與程序的變動,將對保險公司最主要的資訊系統,包含前端保險核心系統、精算系統、與後端會計總帳系統等造成重大影響。
以前端保險核心系統為例,為因應IFRS 17精算模型計算及財報資訊揭露需求,可能必須調整相關系統,增加資料欄位或是加上參照索引;而精算系統也需要依照實際保單交易資訊及風險假設改變創建新現金流預估模型,以依保單群組計算出最佳估計現金流與合約服務邊際,以及公司層級的風險調整。
會計總帳系統則必須加以適當修正,變更會計科目架構以遵循IFRS 17的要求,及符合IFRS 17對資訊揭露的規範;同時,也應考量目前使用的系統是否可就 IFRS 17所規範的報導格式,提供管理階層所需的經營決策資訊,並須就影響IFRS 17報導數字有關的系統流程,留存相關稽核軌跡及加設管控機制。
一個會計準則的實施,並不會影響或改變企業經營的本質與損益的事實,但是,面對IFRS 17導入的變革與衝擊,卻可以視為是保險業者「轉骨」的契機,趁著此次機會重新檢視所有保險合約,調整保單商品結構,及改變績效衡量指標,納入創新的策略性考量,規劃一套未來可持續發展和應變新變化趨勢的系統架構(如建構可支援大數據分析的資料湖或引進虛擬化價值提供模式的雲端解決方案),以最佳化系統彈性及擁有較高的投資成本效益,並可支撐企業未來的成長需求。
(作者是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