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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擬赴星設SPV籌資

    【經濟日報/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2025-02-20

    壽險業將於2026年接軌IFRS 17與ICS 2.0,金管會開放壽險業可在海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發行海外債券籌資,暨國泰人壽、南山人壽之後,新光人壽董事會昨(19)日決議,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

    新光人壽董事會昨決議同意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該案尚需經新光金控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待新光人壽遞件申請,且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辦理。

    新光金控發言人林宜靜指出,新壽決議設立100%持有的SPV的主要原因是為了長遠規劃考量,且設立SPV並非一、兩個月就能完成,因此新壽提前部署,將一切都準備就緒,未來若需要海外發債,就會更加快速進行,後續發債規劃仍在討論中,此案仍需經過金控董事會與主管機關核准。

    林宜靜表示,之所以選擇新加坡的原因有三,第一,新加坡與台灣在地緣上相近;第二,新加坡為亞洲金融中心加上台灣對於當地經貿環境相對熟悉等因素;第三,台灣壽險業前往海外設立SPV也大多選擇新加坡。

    國泰人壽於去年3月公告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特定目的國外事業,成為國內首家規畫設置SPV發債的壽險公司,並於去年7月發行10年期美元次順位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