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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保單公式 最快下周提委員會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2012-03-08

    外幣傳統型保單不計入海外投資額度的子法,最快下周提報金管會委員會。金管會內部本周已初步討論外幣傳統型保單相關規定,確定外幣傳統型保單承作量以責任準備金25%為限的方向,但文字及立法意旨仍待修正,金管會高層也希望更明確說明要求壽險業兼顧新台幣及外幣保單的均衡性。

    保險局預計3月底前必須將外幣傳統型保單排除海外投資的相關子法確定,且開始受理壽險公司的申請,第2季就能有新的外幣保單承作額度,且壽險公司也能新增2,000多億元的國外投資能量。

    保險法去年底通過修正案,將外幣傳統型保單排除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這項利多必須金管會公布相關子法配套才能上路,保險局草擬的方向即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壽險公司,外幣傳統型保單承作上限以責任準備金25%、或外幣保單應提存準備金扣除已計入國外投資比率部分,兩者取其小者。

    金管會內部在討論時,部分委員認為條文敘述仍應調整,且立法意旨必須說明壽險公司應兼顧新台幣保單及外幣保單的均衡性,不希望有保險公司全力在銷售外幣保單,並希望保險局具體說明壽險公司最高海外資產會達何種比率,要求下周重新討論。

    據了解,保險局並不希望看見有些外商壽險公司打算以外幣保單為主力,甚至「專賣」外幣保單,因此設下25%的限制;且RBC必須達250%、具有一定風控系統的公司才能取得25%的額度。

    若是已取得海外投資45%,再拿到25%的外幣傳統保單額度,則海外資產最高會占其可運用資金的58.75%;目前如國壽、中壽都已取得45%上限,富邦人壽正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