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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金力爭 不動產增值列淨值 可有效降低國壽槓桿倍數;金管會認為相關問題仍有討論空間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2012-05-10

    國泰金控力爭壽險業不動產增值改列淨值項下。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國泰人壽總經理熊明河昨(9)日拜會金管會,爭取國際會計準則(IFRSs)接軌後,壽險業投資用不動產增值可列在淨值項下,以有效降低國壽槓桿倍數。

    據了解,李長庚向金管會強調,信評單位及外資分析師都相當在乎 壽險業的淨值,目前各國壽險公司適用IFRSs後,資產面都以「市價」列帳,淨值可有效提升,但國內的財會準則卻可能讓壽險業在國際上矮人家「二」截。

    李長庚向金管會反應,國壽明明握有相當值錢的不動產部位,但接軌IFRSs,先是要求壽險業僅有投資用不動產可以「現金流量折現」方式,算出「市價」列帳,已比真實市價低了許多。

    此外,在不動產增值金額扣除IFRSs負面影響後,必須全數列在「負債」項下,強化準備金,等於淨值又可能被減損,在與其他國家壽險公司比較時,明顯居於不利地位。

    國泰金反應,每年必須進行2次信評,信評公司會評估壽險子公司的槓桿比,即資產除以淨值的比率,即壽險公司有多少股東權益去支撐公司的資產及風險,外資法人也是將槓桿比列為評估壽險業股價的重要指標。

    以國壽去年底淨值1,124億元來看,槓桿比約29倍,若可將不動產增值利益約1,600億元加入,甚至用現金折現方式增加1,000億元左右,則國壽槓桿比可降到11~15倍,有助爭取較佳的信評等級及外資肯定,不致讓國壽價值被低估。

    國泰金建議,將不動產增值金額改列在淨值項下,限制盈餘分配,強化壽險業的淨值及支應風險的能力。

    金管會則表示,壽險業持有5,500億元左右的不動產,其中4,700多億元是投資用,若以所謂「市價」,即附近土地或大樓近期出售價估算,擔心淨值「虛增」,所以金管會堅持所有產業都用穩定現金流量折現,計算不動產增值價值。

    金管會表示,擔心壽險業的IFRS4公報第二階段,即負債面要用公平價值列帳,壽險公司利差損問題可能增提大量準備金,才會要求不動產增值先提在負債項下作特別準備金,但相關問題仍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