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王立德╱台北報導】2014.06.12
央行日前發布年度金融穩定報告,報告中以專欄形式對台灣問題壽險公司退場提出5大建議,希望預防金融市場潛在風險。
5大建議分別為「強化主管機關及早干預問題保險業之權限」、「修法建立限額賠付制度」、「建立過渡保險公司制度」、「事先建立復原與清理計劃」,及「加速累積保險安定基金,控管承保風險」。
3家增資太慢
事實上,市場上3家體弱壽險公司,包含幸福人壽、國寶人壽、朝陽人壽,被金管會核定應增資金額合計達576億元,幾乎是一家大型壽險公司的資本額,但3家公司每年僅以2~3億元速度增資,讓金管會直跳腳。
央行則認為,為了確保保險市場的健全發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保險公司退場機制,實刻不容緩」。
央行表示,現行的退場機制有3個問題,首先是《保險法》149條第4項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等法規,給予主管機關過多的自由裁量空間,容易導致延宕處理;其次是保險安定基金採單一提撥率,且缺乏限額賠付設計,增加了道德風險;第3是保險安定基金出現龐大財務缺口,影響其他問題壽險的處理。
央行先是建議可以比照《銀行法》的「立即糾正措施」,並強化主管機關「及早干預」權限,配合適當限制主管機關的裁量權,來降低問題保險的處理成本。
其次,央行建議提高安定基金提撥率並採「差別費率」。央行解釋,目前安定基金採固定提撥,以「總保費收入」為計提基礎,但為了反映安定基金未來處理保險業可能承擔的責任跟風險,建議改採「保險責任準備」為計提基礎。
央行更建議,比照新加坡、南韓、馬來西亞「限額理賠」制來降低道德風險,不過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已經公開表示「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