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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併保德信 有條件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2021-06-02

    台新金控(2887)昨(1)日取得金管會「有條件」併購台灣保德信人壽核准函,將在六年內以三種工具適時處分22.5%彰銀持股,換取100%投資台灣保德信人壽。

    屆時,保德信人壽將改名為台新人壽,員工全數留任,並提名新董事長與總經理人選,且已獲得金管會認可。這意味糾纏逾15年的台新金入主彰銀案,終於有了較圓滿的解決方案。

    台新金昨日在證交所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總經理林維俊指出,台新金控獲發有條件核准函,並於昨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該函所要求條件。

    金管會有條件核准台新金併保德信,條件包括:所有承諾書必須經過董事會核准,台新金昨日下午已經召開臨時董事會完成此程序;以及將彰銀股票交付給台灣銀行保管,雙方簽訂好保管契約,並將股票撥交進去,由台灣銀行出具保管財產清單,最遲這兩天將可完成,而在股票交付保管期間,所領的股利還是屬於台新金控。

    林維俊指出,完成後將函報給金管會取得認可,等待金管會最終核准函,也因此,最終正式交割日必須尊重主管機關。

    談到如何出脫彰銀持股,以及賣股對象是否包含財政部,林維俊指出,會持開放態度,只要是以股東權益考量為重,台新金將在六年內用三種工具、在適當時機處分22.5%彰銀持股,包括現股處分、交換特別股、交換債,其中,交換特別股與交換債不會超過各三分之一,優勢為三種工具彈性,相信不會對彰銀股價有任何影響。

    台新金2005年以每股26.12元,標下彰銀發行的14億股私募乙種特別股,總金額365.68億元,自此躍升彰銀第一大股東,目前持股占彰銀股權22.5%。

    台新金也將在今年股東會討論事項中,提出發行8億股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的規畫案。

    台新金指出,交換特別股如獲股東會核准通過,以及金管會備查同意,一股己特的特別股交換一股彰銀股票,因此在發行當下,就會當作處分彰銀持股。林維俊舉例說明,假設二年後發行1億股特別股,就等於同時處分1億股彰銀股,即使正式轉換日期在七年後,也不影響台新金已透過特別股方式處分彰銀股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