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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股票損益 均價認列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2012-05-21

    我國保險業風險資本額(RBC)制度將有重要變革,股票損益採「均價」認列將常態化。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上周已將方案呈報保險局,5月底前可獲金管會委員會通過並發布實施。

    業者指出,壽險資金目前投資在台股約7,000多億元,新制上路後估計可減少七、八百億元賣壓。

    保險公司6月底計算RBC時,現行作法對股票損益,必須採6月底最後收盤價來算。不過,因歐元區危機再起,台股本月以來大跌350點,全體壽險公司淨值跌破5,000億元,被視為清償能力核心指標之一的RBC也承受壓力。

    保發中心在金管會保險局指示下,近來廣邀壽險公司代表開會,檢討RBC對於股票損益認列方式是否要調整。最後決議:股票部位採均價計算,以評價日前半年每日收盤價的平均價計算。

    我國保險監理制度自民國92年實施RBC制度以來,扣除金融海嘯與歐債問題的暫行措施時期,其餘時間和主要國家一樣,以每半年最末日收盤價來計算壽險公司持有的股票部位損益。

    與會人士說,第1次開會時,基於期底收盤價的單一時點方式有人為操弄空間、台股淺碟波動過大,建議把時間拉長,但又怕拉太長、價格的平滑效果大太,會讓RBC喪失監理意義,因而建議採1個月均價。

    不過第2次開會時,國泰人壽代表建議,可以「半年」作為區間。理由為,如果股市一直低迷,壽險公司的清償能力惡化,也只延緩半年反應,半年後還是要增資。

    國壽的建議獲得多數業者認同,這項RBC股票計算常態化方案也從原本規劃的1個月變成半年,為降低反對聲浪,業者也以兩點作為附帶決議。

    首先,壽險業以後每季都要算1次RBC,讓保險局提早掌握狀況。其次,業者須同時上報兩個數字:均價與季底價計算的RBC,但公開給外界的資訊,維持半年一次,且以均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