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2025-03-25
金管會擬開放壽險業的「高資產客戶」可用保險契約做擔保向銀行做質借(稱保單質借),及向銀行融資買保單(稱保費融資)兩大業務,目前已有財管執照的國泰、富邦、新光、南山及凱基等五大壽險可直接開辦,又以壽險金控集團商機最大,正式敲響搶富豪戶大保單戰鼓。
目前壽險業本就可兼營財管,但對高資產客戶未有統一定義,均由業者自訂。金管會認為高資產客戶的投資風險與商品複雜度較高,也涉及跨業金融商品投資,研擬修改「壽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在上周五(21日)邀壽險業者討論,有三大重點,一、申請財管執照的四大要件,二、明定高資產客戶的定義,三、可承辦的業務範圍。
一、壽險業承辦高資產客戶財管業務,需符合適足率、守法性、有設風控長及公平待客前80%者等四大要件。金管會官員說,既有五家已核准者,免再重新申請可依新規開辦,至於第六家可在該規定修正後,最快上半年遞件申請。
二、明定「高資產客戶」定義,一、已符合銀行高資產客戶標準,二、年繳保費逾500萬元並給逾1億元財力聲明書,二擇一即可,若單以銀行業高資產客戶數來看,開辦財管的壽險業至少已有逾1.2萬富豪戶「基本盤」商機。
三、可承辦業務內容,一、壽險財管業務員及合作銀行通路,都可對大戶賣保單,二、准推介銀行、證期貨等金融商品,將適用金控共銷、或非金控的合作推廣業務範圍。
這次配合亞資中心,也准許大戶可用保險契約做擔保,向銀行做質借(稱保單質借),或向銀行融資買保單(稱保費融資)。保單範圍,限具有保價金、或是帳戶價值的壽險、年金險(含投資型壽險、投資型年金險)。
簡單說,大戶在境內壽險、或年金險(DIU)可向境內外銀行(OBU或DBU)做質借、或成為擔保的保費融資,該項業務不限高雄專區,全省可通行;銀行業則可採台北收件,再轉送到高雄受理即可。
一家壽險業者表示,金管會未來對業者做財管,既要申請執照,又統一定義高資產客戶,希望認定或後續複審作業可再鬆綁或簡化。
保單質借、及保費融資機制,也需由銀行、壽險和客戶(要保人)簽三方合約,客戶需以「保單權利轉讓」約據提供給銀行做擔保品,一旦客戶無法還款,銀行可逕自強制執行。
壽險圈認為,與其做「保單質借」銀行需即時得知客戶保單保價金,壽險業得將保單大戶資料分享給銀行,擔心大戶被挖走,不如做「保費融資」資金用途限買大保單才較有商機。據了解,以壽險金控集團利基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