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1-09-22
金管會研擬的金融機構合作推廣規範草案,引起保險業誤解。金管會昨(21)日找來產、壽險及保經保代公會溝通,並重申並未規定,銀行銷售保單須先取得客戶勾選保險公司。
金管會銀行局在研擬「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等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這項規範草案的研擬,從去年底至今尚未定案。因攸關金融業者未來業務經營,波折不斷,保險業者反對聲音相當多。
日前更有保險業者抱怨指出,依金管會擬定的草案,要求民眾未來在銀行開戶時,先勾選想要被推薦的保險品牌,理專才能推銷該保險公司的保單,新規定將使業績大受衝擊。金管會在日前特別發布新聞稿澄清後,昨天再度找來產、壽險公會及保經保代公會,進一步溝通,向業者說明合作推廣規範草案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