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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通過臺灣壽險業第二回年金生命表,將賡續辦理發布作業

    【金管會/新聞稿】2012-02-23

    金管會於100年2月20日通過臺灣壽險業第二回年金生命表,將與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同時自101年7月1日起實施。

    隨著國內醫療、環境與經濟等因素之持續改善,近年來臺灣地區居民之死亡率不斷下降。金管會鑒於壽險業現行適用之年金生命表自86年頒布至今已15年,且該生命表之部分年齡死亡率有高於臺灣地區簡易生命表之現象,而有重新檢討編製之必要,爰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依業界經驗檢討研究,嗣經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進行研商後獲致共識,建議編製為第二回年金生命表。

    因第二回年金生命表之死亡率較現行年金生命表更貼近臺灣居民死亡率之實際狀況,可適度反映壽險業經營年金保險所面臨之長壽風險,有助於保險公司之穩健經營,確保其清償能力。本次將發布之第二回年金生命表係作為規範年金保險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標準,並自101年7月1日起實施。至於計算年金保險(傳統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險費(年金金額)之預定危險發生率,則由各公司以金管會發布之年金生命表為基礎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