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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對於100年度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有關股票部分之調整

    金管會今(2011.12.15)日於委員會決定100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計算股票未實現損益得採評價日前半年個股每日收盤價之算術平均價格評價。

    金管會鑑於目前歐債問題尚未能實質解決,波及全球各國股市,短期內金融市場尚未明朗,壽險業為重要之機構法人,其資本適足率之計算方式將影響其經營決策及財務穩健性。金管會繼100年10月27日發布100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之計算,再經本(15)日委員會討論後,對於股票之評價決定得從年底之收盤價調整為採評價日前半年每日收盤價之算術平均價格計算,惟若評價有未實現利益者,仍應限於依年底評價日價格評價有未實現利益,方得以認列,相關風險計算並需同步反映,且僅適用於本(100)年資本適足率之計算。

    基於考量整體金融情勢,金管會呼籲保險業已規劃進行中之增資計畫者應積極推動,各公司並應確實充實資本、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以提升保險業資本適足性及清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