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2020-09-16
金管會保險局昨天開出今年最高的罰單二七六○萬元,也停掉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職務、解職掉一位投資長,裁罰手段之重震撼整個金融圈;金管會保險局近年對壽險業監理愈來愈嚴格,處罰手段愈來愈重,近四年幾乎每年都「拔掉」一家壽險公司董事長。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昨在記者會上說明新壽缺失後,語重心長對各壽險公司高層喊話說,各保險公司應體認到保險公司資金來源最重要的是保戶,而不是來自於股東,有九成以上是未來都要給付給保戶的錢,投資決策必須嚴謹,不能影響未來保戶權益。
施瓊華說,所有保險公司的股東、董事會與相關經理人員,都要了解保險公司資金是來自於保戶,屬於社會公器,在辦理各項資金運用時應審慎,做好資產負債管理,並確保財務穩健;保險公司管理的龐大資金在運用時應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及收益性,避免超過董事會決議的風險胃納,以避免對公司清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