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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導入IFRS17》學者批:金管會濫權、圖利會計師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2021-02-07

    金管會保險局要求保險業導入IFRS17,且壽險、產險一體適用。台北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兆豐產險獨立董事黃世鑫指出,IFRS17對產險或短期保險合約並無太大改變,但保險局仍強制產險業導入,產險公司只為了一個會計師簽章就要花費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保險局有濫權、圖利會計師之虞。

    IFRS17對產險無太大改變
    二○一七年五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IFRS17,黃世鑫認為,基於全球化考量,我國應該接軌,保險局積極介入亦屬合理;但無論會計準則或財報準則適用,向來屬會計師公會或產業公會的「自主性」事務,除非納入相關法規,否則,主管機關不得採「強制性」措施。然而,此次IFRS17的導入,主管機關卻強勢介入「指導」,不僅扭曲IFRS17對產險業的營運管理,更有圖利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虞。

    他指出,IFRS準則本文明白指出,對短期(一年以下)保險合約有簡易處理,即與目前處理方式沒有太大改變;IASB同時發布說帖,說明IFRS17對「產險」或「短期保險合約」並無太大改變,但主管機關卻對壽險、產險一體適用。

    壽險、產險不應一體適用
    黃世鑫表示,IFRS17導入,對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可能帶來數十億元商機,產險部分至少十數億元。而從IFRS17發布開始,國內相關資訊均來自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這數十億元商機由其壟斷,更因主管機關要求導入IFRS17應獲得「輔導會計師簽章」,使得產險公司幾乎毫無議價餘地,只為了一個簽章就需花費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

    黃世鑫認為,保險局對保險業導入IFRS17應只能「行政指導」,不得採強制性措施;產險業導入IFRS17現在只是第二階段開始,保險局應檢討,不再逾越法律授與權限,還給產險業自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