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8日電】2021-03-8
金管會今天對明台產險開出新台幣110萬元罰單,金管會並指出,明台產險辦理業務時,有對高風險法人客戶審查作業以及其他核保作業未落實等2項缺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今天表示,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辦理高風險法人客戶審查作業時,沒有採取合理驗證程序,或徵提其他文件以協助辨識實質受益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
其次,明台產險在辦理漁船保險核保作業時,沒有確實審核或徵提漁船證書及利害關係佐證文件,以致出現漁船所有權人和要保書登載內容不同的情況,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保險局表示,根據以上缺失,顯示明台產險沒有落實執行洗錢防制及核保作業,予以罰鍰110萬元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