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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下一個資產重分類選擇與挑戰

    【工商時報/張士傑】2022-12-21

    依據金管會所公布人壽保險業之資金運用,截至9月底配置台股1.59兆元(以下皆新台幣),總市值創下2020年3月(即新冠疫情爆發股災後)以來最低持股紀錄。

    而因應2026年IFRS 17的接軌,以投資為主的壽險業將所持有金融資產重分類後,預計損益波動將加大,不僅影響母公司(金控公司或上市企業)的財報數字,也反映至資本市場的發展,成為壽險業近期紛紛資產重分類後下一波需關注的議題。

    因股權投資若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TPL)之金融資產後,評價與處分均直接影響每月自結損益,因此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給予壽險業於IFRS 17實施前,可採用覆蓋法(Overlay)。資產揭露採覆蓋法後,評價損益都會入其他綜合損益,即評價波動不用計入當期損益,適用IFRS 9之金融資產且以FVTPL衡量,同時限制該資產系因IFRS 4合約連結所持有。

    IFRS 17實施後,壽險業將面對股權投資於會計分類的選擇。企業經營者常對此分類有微詞,認為屬於長期投資的壽險業,股價波動於損益表呈現可能無法反映長期投資的價值,即便選擇分類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TOCI)之金融資產呈現也無吸引力,因為後續出售無法將評價損益改認列至當期損益表,已實現資本利得無助增加收益。

    因此若這兩種會計處理都不採納,將產生棄股擇債效應,顯著影響資本市場發展。

    FVTPL或是FVTOCI呈現股權投資評價與績效的差異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以投資為主的機構詳實揭露股權投資績效極為重要,即使股權投資在短期內不出售,IFRS 9仍將股權投資變化列入損益表,認為股權投資與實體績效相關,應以公允價值衡量並於損益表中呈現,反映逐期變化之經營現實。

    例如,機構投資人以100元購買股票並在20年後以200元出售,若資產出售後,僅在某時點呈現100元收益會扭曲投資績效,因整體收益是在20年的投資期間內所產生,以公允價值逐期認列方能展現實際投資績效。

    當股權投資並非基於交易目的而持有,價值變化應與企業當期損益表現無關,IFRS 9允許公司選擇FVTOCI分類。因此,FVTOCI選擇權將不會包括評價損益改認列,意即隨後不會在出售股權投資時將評價損益改認列至損益表。簡單而言,對於此類股權投資,評價收益或是損失從來都不認定是企業投資績效。

    債權與股權投資對於企業當期損益呈現之差異
    IFRS 9規範債權投資以公允價值衡量,與股權投資不同,分類至FVTOCI呈現價值變動時,減損和改認列都將適用。因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方式已可以提供市場債務投資的相關財務資訊,相較於波動性大且資訊難掌握的股權投資,債權資產之資訊已提供較為詳實的未來現金流量與時間等資訊。

    若IFRS 9同意股權投資分類至FVTOCI,後續出售時可將評價損益改認列至損益表,為避免當期損益資訊落差過大,就有必要增加資產減損測試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也難合理說明透過資產重分類所產生財報窗飾的質疑,為降低複雜性和不一致性,分類至FVTOCI之股權投資所出售之損益不計入當期損益表。

    企業如何維持穩定的盈收與股利回饋股東,資產重分類的選擇正挑戰著壽險業的經營,壽險業損益效果與公司財務績效有關。雖然IFRS 17將顯著改善保險公司的財務揭露,明確區別投資績效與保單承保績效結果各為何,財務報表使用者更容易理解由於持有股權投資而導致的損益波動。

    相對的,也必須留意企業為顧及當期損益表現,市場中原持有股權標的轉進債券市場的趨勢,不可諱言的,壽險業資金運用與後續資產配置變化,將會對台灣資本市場產生顯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