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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投資長照 政院扮推手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陳怡慈/台北報導】2012-10-22

    行政院今(22)日將召開「長期照護之產業政策與法令鬆綁」會議,希望透過鬆綁法規,吸引壽險業資金投入長期照護產業等社福或醫療福利機構;壽險業期望投入長照產業後,未來可與保險商品結合,擴大商機。

    政府期望壽險業資金能參與海水淡化、下水道及長期照護3大方向的公共建設,但長期照護產業受到法律限制,僅能由財團法人、慈善單位等非營利機構才能投資,因此,行政院朝放寬限制,讓壽險資金進入投資。

    今天的會議,將由政務委員薛承泰、陳振川主持,包括金管會、內政部、衛生署等單位參加。今天將代表業者出席的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天受訪時指出,他將建議修正《老人福利法》,讓非屬財團法人的保險業也能經營長期照護事業。

    另為鼓勵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許舒博說,他也將在會中建議工程會等單位修法,讓保險業在參與政府公共工程標案時,只須針對自己出資部分承擔責任,不必對整個得標案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對壽險業來說,投資長期照護機構的投資報酬率並不高,但可與保險商品結合,推出安養照護保險、年金屋保險等,以安養服務做為給付內容,擴大現有的保險商機。

    目前金門縣及屏東縣均有建設老人安養與長期照護的「幸福村」計畫,據了解,政策開放之後,壽險公會將會組團拜會金門、屏東縣政府,評估參與投資幸福村計畫。

    有關保險業者在個案執行上窒礙難行之處,例如:共同投標互負連帶保證責任之限制、促參法第4條政府出資上限及第51條權利轉讓出租等之限制,以及都市更新條例實施者之限制等議題,工程會表示,已納入後續召開的「投資公共建設諮詢輔導小組」協處。

    至於商機的提供,工程會指出現已函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持續評估適合壽險業資金參與案件,例如:具商業性的土地開發、設定地上權、文教住宿設施、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停車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