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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險保額 擴大到150萬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王立德/台北報導】2011-11-09

    住宅地震險明年元旦起,房屋全倒理賠金由120萬元提高到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也由18萬元提高到20萬元,等於最高保額提高23%,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保額提高,但保費1,350元不調整。

    政府在921大地震後推動的政策保險,半強制性質的住宅地震險到今年6月底止全台共有近236萬件的有效保單,投保率28.85%,民眾在購買房屋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多會要求投保住宅地震險,投保率最多還是在中南部、花東一帶。

    金管會昨(8)日宣布,將修改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及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考量民眾實際需求,從明年1月1日起,保額從120萬元提高到150萬元。

    由於住宅地震險的理賠定義是房屋要判定全倒,才能理賠最高保額150萬元,且由於保戶在房屋已毀的情況下,會尋找其他臨時住所,因此也有一筆額外的臨時住宿費用,保額也從原本的18萬元,提高到20萬元。

    除住宅地震險明年保費不漲、保額提高,另一項政策性保險強制車險也正作業,預計明年3月起,保額將由原先的16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調高幅度達25%,若加計醫療最高理賠保額20萬元,最高可理賠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