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台北即時報導】2023-05-10
今年國際間有許多國家與地區的保險公司正式接軌IFRS 17,台灣則預計於2026年實施。由於適用IFRS 17將重大變更保險負債的計算與財務報告的呈現方式,未來勢必會產生許多實務上及稅務配套措施的討論與議題。有鑑於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今(10)攜手舉辦「IFRS 17稅務相關議題研討會」,邀請專家共同研商IFRS 17接軌之影響,為業者獻策提前因應管理與對外溝通機制,以降低接軌所致的衝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資深會計師李惠先表示,導入IFRS 17會帶來各種稅務議題和挑戰,包括對保險業既有的課稅規定如何調整因應等問題,建議業者及相關主管機關可參考新加坡、香港、韓國與澳洲等地經驗,進而思考台灣稅務面可能會面臨的問題及因應方向。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保險產業負責人林旺生資深會計師表示,從現行IFRS 4到未來IFRS 17下的會計準則,在保險負債計算將有重大變化及影響,需考量不同的負債衡量模式,且在現行保險公司以所收取之保費為認列保費收入及提存法定準備金,但IFRS 17下所收取的保費是認列為保險合約負債,未來保險收入認列會取決於衡量模型的收入釋放方式。此外,因為IFRS 17規定於首次適用前所發行之保單有三種開帳方式,而不同開帳方式將可能影響保險合約負債之開帳金額。
從IFRS 4與IFRS 17綜合損益表變動 看稅務申報因應之道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資深會計師陳惠明表示,IFRS 17開始導入後,保費收入並非直接認列為營業收入,取而代之地,是基於精算假設所認列最佳估計負債、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及合約服務邊際(CSM)的攤銷或釋放,對於稽徵機關查核課稅方面可能會來很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