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彭禎伶】2021-01-29
魔鬼藏在細節裡。金管會29日宣布,同意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報的「會計師辦理保險業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範例」,從今年1月1日起,會計師辦理保險公司內控制度查核時即適用,範例中列出四大面向逾420項的檢視要點,其中不乏是壽險業常被金檢報告糾舉、開罰的項目。
各保險公司的簽證會計師2021年起即適用此範本,逐一去檢視其簽證的保險公司,是否都有建立及落實相關內控制度,最快要在2022年3月交出此查核報告。
四大面向即保險業務、資金運用與清償能力、會計及行政、內部稽核與法律遵循,過去17年查核時都是依據產、壽險公會工作小組擬訂的範例,再交由會基會檢視,這次是將過去多年下來查核的重點進行條列化,共達420多項子項,供會計師逐一檢視,同時過去金檢常被罰的「個人資料保護」及「股權利益衝突」,也在這次列入檢視重點中。
保險局表示,保險法自2001年增訂保險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同年12月20日發布「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其中規定保險業每年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其年報時,也應委託該會計師辦理內控制度的查核。
這次範例改款,保險局、產險與壽險公會、會基會等專案學者,是從2020年開始討論,幾乎討論快一年,才確定400多項檢視重點。
保險局認為將有二大益處,一是各保險公司的內稽人員亦可以參考此範例,先自行檢視自家公司的內控制度,而會計師也可依此420多項要點,逐項評估及查核,提高查核的有效性。
二是這次納入多項作業處理程序,從保單開發、保單管理、銷售及佣金發放、招攬、核保、理賠、保全,到資金運用、資產配置、提列準備金等各項作業都有極「細膩」的規定,查核範圍將相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