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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接軌IFRS 會計變更日可自選

    【工商時報/記者王立德、彭禎伶∕台北報導】2011-09-09

    金管會昨(8)日預告,民國102年起將採用IFRSs編製財報,因金控公司會計變動採核准制,將明定除保險子公司外,明年開帳日前需先向金管會申請會計制度變動,保險子公司可於明年度中,經核准後自行選擇會計變更日期。

    保險局指出,保險公司採負債管理機制,考量到行業特性,因此允許免於在明年開帳日即採IFRSs新制編列報表,可在金管會核準後自行選擇會計變更日期。

    金管會同時指出,考量金控法規定,金控僅能投資自用不動產,將明定金控首次採用IFRSs時,持有不動產僅能採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重估價值為認定成本。

    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部分,正式確定員工退休後,才開始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IAS 1)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也就是員工退休後一次性認列。

    按金管會昨天預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金控編製準則現行條文27條,修正其中25條,刪除1條,新增4條,修正後條文為30條。

    修正重點則包括4大表名稱及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入及費損等相關項目認列,採IAS 1規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