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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長親上火線 祭三警告再命新光人壽增資

    【工商時報/戴瑞瑤、魏喬怡】2024-01-23

    新光人壽增資議題延燒,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天(23日)親上火線,表示昨天已約談新光金董、總與新光人壽董、總,當下做三大要求,包含依時程履行增資承諾、接軌日前資本適足率未達到法定標準就無法申請接軌15年寬限期,與新光金董事會不能阻擋有意願增資的大股東增資。

    施瓊華表示,昨天約談新光金董、總與新光人壽董、總,約談過程中做三要求。第一,針對新光人壽有承諾要三年各增資70億元,過去除了董、總有簽承諾書之外,金控與人壽董事會皆有通過增資案,「既然對主管機關有承諾,就要信守承諾,依照一定時程屢行承諾。」

    第二,外界說新壽的缺口很大,但金管會針對接軌,已有給兩階段的在地化與過渡化措施,已要求壽險業者在接軌日前,資本適足率要符合法定標準200%,要符合標準才可申請15年過渡期,「不是接軌日一到就有很大無底洞缺口。」

    第三,部分董事或大股東有在董事會表達增資意願,希望新光人壽董事會要針對這部分好好討論,縱使有些股東不願增資,但不能阻擋有意願增資的股東進行增資,要讓每一個股東的權利受到尊重。

    施瓊華也強調:「只有增資,才能讓新壽的惡性循環得到翻轉。」她說,公司要增資就應該增資,承諾要做到,更何況新壽去年6月RBC沒有達到標準,去年12月底「還是有一些問題」,已要求新壽在一個月內針對去年還沒增資的55億元再提時程,同時針對今年的70億元要及早因應,不能等到3月RBC出爐。

    在昨天約談時,有要求新經營團隊簽增資承諾書嗎?施瓊華表示,新經營團隊是董事會改組,就金控與新壽來講,法人並沒有改變,不管是新舊團隊,就算是舊團隊簽的,新團隊也要概括承受,履行對主管機關承諾。

    新壽12月底RBC可能未達法定標準,連續兩期資本不足,又沒有依照增資時程進行,金管會可能還會採取哪些措施?施瓊華表示,去年6月新壽就已是資本不足,財業務改善計畫沒有照時程改善,就會加重,包含停止職務、限制業務、命令處分資產、交易被限制、負責人減薪等,會看新壽的處理情形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