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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RBC低於70% 擬強制接管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3.06.27

    重建國內保險市場秩序,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昨(26)日表示,未來對問題保險公司除不再全賠外,也將仿照美國作法,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低於70%就強制接管。

    除此,為強化保險安定基金財源,未來也將對保險公司採差別費率,財務體質欠佳公司的費率將拉高,轉嫁保戶後,保戶保費也會相對提高。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RBC低於70%的保險公司有兩家。金管會官員表示,金管會會設法要求這些公司努力增資,改善財務。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與政治大學風險與保險研究中心昨天舉辦「保險安定機制與保戶權益維護研討會」,王儷玲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未來會參考美國作法,對於RBC低於70%的保險公司強制接管。

    我國現行規定,RBC低於150%得接管。王儷玲表示,未來考慮讓相關接管條件更明確。

    「最好不要有太大的彈性,保險公司才會增資。」她說,規定更明確,保險公司才會提高增資意願,讓公司經營更健全。

    對於監察院關注的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監理問題,她也表示,金管會目前已派金檢人員進駐,除監控財務、業務外,也協助保險公司經營及辦理增資,希望缺口不擴大,甚至可減少。

    對於問題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王儷玲表示,目前正全面檢討,未來問題保險公司退場時將不再全賠,包括保單預定利率及責任準備金都將調整,金管會將在7月底前完成相關草案。

    屆時也會考慮讓保戶有選擇權,例如可選擇提高保費或降低保額,由保戶視自己需要做選擇。例如繳費快到期的保單,保戶可能選擇提高保費,若繳費期間還久則可能選擇減少保額等。

    還有,日本採取的解約閉鎖期,也會納入考慮,如解約時第一年打多少折,第二年打多少折,逐年遞減等。

    至於保戶是否有異議權,金管會持較保留看法,因一旦不同意降低保額或提高保費,可能走破產模式,屆時對保戶權益更不利,因此,金管會較傾向與保戶充分溝通方式,讓保戶儘量接受最有利保戶權益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