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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違反保險法令 金管會開罰210萬元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2016-02-02

    兩家壽險挨了金管會罰單!金管會今日公佈最新裁罰令,保誠人壽因為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裁定罰鍰共210萬元及兩項糾正;此外,三商美邦人壽因為未依規定辦理資訊公開作業,也遭到金管會開罰3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長李滿治表示,日前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保誠人壽有四項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開罰保誠人壽210萬元及2項糾正之裁罰。

    李滿治指出,保誠人壽違規事實,包括:「與利害關係人簽訂全權委託代操合約有未提報董事會核准」、「全權委託機構買入標的公司債,該公司淨值為負數」、「投資國外公司債後,非因投資因素而超限,且未即時改正」等。

    此外,金管會今天也同步開罰另一家壽險公司-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局表示,該公司有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時,未於事實發生2日內,以書面向本會報告,並於該公司及本會指定之網站公開,已經違反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30萬元。

    李滿治強調,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維護保險市場紀律。